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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與不結婚的理由       Dr. Jane W. Lee

一些迷思  

 

一、單身者的迷思,常認為「結婚一定比單身好」。

 

 

正向健康的婚姻結婚會比單身好

 

       1. 婚姻成全夫妻關係,法律或社會風俗規定之角色與職責(權利與義務),生兒育女,接受合法的社會稱謂地位,例如陳太太,陳公子、陳小姐,社群中有人成為親屬關係,並接受社會限制與規範。

       2.婚姻是神給人的禮物和祝福:讓男女可以互相幫助。

       3.基督徒認定婚姻有其神聖性,不容破壞,這是從律法的角度來看。但從恩典的角度來看,基督徒相信萬物萬律都是上帝的創造,婚姻亦是上帝為男女的特殊設計,婚姻被上帝認為美好

 

但是根據各類婚姻統計數字,有時不認識婚姻的真諦 婚姻所製造的問題,比其解決的問題還多。

 

二、有些人看待婚姻的角度錯誤

   外在因素或為傳統、或為制度、或為兒女、或為面子、或為周遭朋友都進入婚姻了,而勉強婚姻當這些外在因素隨時代文化改變而失去時,只對婚姻存這樣認知時婚姻自然就走不下去為何當今一些銀髮族離婚率會一直攀升?

 

 

三、不合就分的直接反應概念

 

    不合就分是不看重婚姻和珍惜婚生子女的不負責任行為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離婚成長趨勢顯示「離婚雙高峰」現象出現,婚齡未滿五年的新婚夫妻,婚後適應不良,離婚率最高,占離婚人口的四成;但不可思議的就是結婚廿五年以上的熟齡人口,其離婚成長率更高過年輕的一代。

 

 

婚姻的期待

 

   婚姻是一種責任感,可以讓人成長,更成熟,感到幸福;婚姻是一座讓對方類時可依靠的靠山、避風港,摩擦難免但應互相諒解。

   婚姻是神聖的、要互相包容、陪伴、扶持、體貼,溫馨和諧、和樂融融、溝通良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婚姻是滋潤生命與情愛的泉源,是全年無休的保全系統,更是引領人進入豐盛生命的道路

 

文獻探討----考據為什麼要結婚

 

 

 

 

馬太福音十九章4-12節:

19:4耶穌回答:「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太初,創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上帝說:
19:5
『因此,
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
19:6
既然這樣,
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為傳統、為兒女、或為制度之緣由
19:7
法利賽人問他:「那麼,為甚麼
摩西給我們一條誡命,說丈夫給妻子一張休書,就可以休棄她呢?」
19:8
耶穌回答:「摩西准許你們休妻,是
因為你們心腸太硬;但在創世之初並不是這樣的。(時代文化變遷
19:9
我告訴你們,
除非妻子不貞,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婚姻不慎重所製造的問題
19:10
門徒說:「既然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這樣,
不結婚倒好。」(迷思
19:11
耶穌回答:「這樣的教導並
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只有得到上帝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勉強或甘願維繫婚姻
19:12
因為
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出生體殘);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被閹割的太監);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宗教因素如神父修女尼姑和尚)。能夠接受這教導的人就接受吧!」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人本質上人有被愛與愛人的社群需求

為什麼要結婚?

上帝說:「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創2:18)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婚姻二人是伴侶、是扶持、是傳宗接代、是需求、是保障。婚姻是一種社會的制度;人獨居不好,神為人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婚姻是一個保護,遠離試探,減少犯罪。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因為人有愛與被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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