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與不結婚的理由 Dr. Jane W. Lee
一些迷思
一、單身者的迷思,常認為「結婚一定比單身好」。
正向健康的婚姻結婚會比單身好。
1. 婚姻成全夫妻關係,法律或社會風俗規定之角色與職責(權利與義務),生兒育女,接受合法的社會稱謂地位,例如陳太太,陳公子、陳小姐,社群中有人成為親屬關係,並接受社會限制與規範。
2.婚姻是神給人的禮物和祝福:讓男女可以互相幫助。
3.基督徒認定婚姻有其神聖性,不容破壞,這是從律法的角度來看。但從恩典的角度來看,基督徒相信萬物萬律都是上帝的創造,婚姻亦是上帝為男女的特殊設計,婚姻被上帝認為美好。
但是根據各類婚姻統計數字,有時不認識婚姻的真諦 婚姻所製造的問題,比其解決的問題還多。
二、有些人看待婚姻的角度錯誤
外在因素或為傳統、或為制度、或為兒女、或為面子、或為周遭朋友都進入婚姻了,而勉強婚姻。當這些外在因素,隨時代文化改變而失去時,只對婚姻存這樣認知時,婚姻自然就走不下去。為何當今一些銀髮族離婚率會一直攀升?
三、不合就分的直接反應概念
不合就分是不看重婚姻和珍惜婚生子女的不負責任行為。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灣離婚成長趨勢顯示「離婚雙高峰」現象出現,婚齡未滿五年的新婚夫妻,婚後適應不良,離婚率最高,占離婚人口的四成;但不可思議的就是結婚廿五年以上的熟齡人口,其離婚成長率更高過年輕的一代。
婚姻的期待
婚姻是一種責任感,可以讓人成長,更成熟,感到幸福;婚姻是一座讓對方類時可依靠的靠山、避風港,摩擦難免但應互相諒解。
婚姻是神聖的、要互相包容、陪伴、扶持、體貼,溫馨和諧、和樂融融、溝通良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婚姻是滋潤生命與情愛的泉源,是全年無休的保全系統,更是引領人進入豐盛生命的道路。
文獻探討----考據為什麼要結婚
馬太福音十九章4-12節:
19:4耶穌回答:「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太初,創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上帝說:
19:5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
19:6 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為傳統、為兒女、或為制度之緣由)
19:7 法利賽人問他:「那麼,為甚麼摩西給我們一條誡命,說丈夫給妻子一張休書,就可以休棄她呢?」
19:8 耶穌回答:「摩西准許你們休妻,是因為你們心腸太硬;但在創世之初並不是這樣的。(時代文化變遷)
19:9 我告訴你們,除非妻子不貞,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婚姻不慎重所製造的問題)
19:10 門徒說:「既然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這樣,不結婚倒好。」(迷思)
19:11 耶穌回答:「這樣的教導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只有得到上帝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勉強或甘願維繫婚姻)
19:12 因為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出生體殘);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被閹割的太監);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宗教因素如神父修女尼姑和尚)。能夠接受這教導的人就接受吧!」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人本質上人有被愛與愛人的社群需求
為什麼要結婚?
上帝說:「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創2:18)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婚姻二人是伴侶、是扶持、是傳宗接代、是需求、是保障。婚姻是一種社會的制度;人獨居不好,神為人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婚姻是一個保護,遠離試探,減少犯罪。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因為人有愛與被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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