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命週期與家庭生活的發展 Dr. Jane W. Lee
家庭生命週期是影響家庭生活與婚姻的重要因素
週期是指週而復始的一種過程,生命週期的觀點常用來描述自出生到死亡依序發生的事件,家庭生命週期則以家庭為觀察的單位,由一對夫妻的結合開始。
因子女的出世而使家庭規模擴張,在最後一個小孩出生至第一個小孩離家的期間,家庭始終維持一定的規模,但在子女因為工作或是婚姻而離家後,家庭逐漸回到原來的二人世界。
最後,夫婦相繼死亡使婚姻解組,原始家庭的週期也宣告終止。這些生命事件代代重複,衍生世代也依循類似順序,家庭生命週期的概念由此產生。
家庭本無生命,但組織家庭的成員賦予它生命
家庭也像個人一樣,具有發展性,個人的一生自出生到死亡,大多經過了嬰兒期、兒童期、少年期、青少年期、壯年期及老年期等階段,而形成一個生命週期(life cycle)。
家庭生命週期
家庭發展也有其週期性的歷程,從兩人結婚共組家庭開始,到夫妻離異或一方死亡而結束,經歷各個不同階段,構成一個家庭生命週期。
第一位界定家庭生命週期內容的學者Glick (1947)
Glick是第一位界定家庭生命週期內容的學者,其架構雖然受到不少批評,不過迄今仍是家庭生命週期研究的基礎:他選出七個家庭內的重要事件,分別為:
1.初婚
2.第一個子女出生
3.最後一個子女出生
4.第一個子女離家
5.最後一個子女離家
6.夫妻之ㄧ死亡
7.另一位夫/妻死亡
不同學者提出不同家庭生命週期的劃分法,儘管不同的理論,將家庭生命週期,劃分成不同階段,然而幾乎都涵蓋了五個階段與其階段中之任務。
1.尚未有小孩階段的一對夫妻(無子女期)
婚姻系統的形成。
擴大重組自己和配偶的家庭與朋友的關係
2.養育孩子階段(從長子女出生到最小的孩子離家)成為父母:有兒童的家庭
為孩子的來臨調整婚姻系統。
加入教養孩子、經濟和家務工作。
3.空巢期(從最小的孩子離家到退休)孩子離家
重新審視婚姻系統。
和日漸長大的孩子發展成人對成人的關係。
重組姻親和祖孫輩的關係。
4.退休階段
面對生理的衰退 給中生代更多角色的支持。 5.孤寂期(配偶之一方死亡) 處理失去配偶、手足和其他同儕的失落,處理痛苦情緒的衝擊。 了解從夫妻二人變為孤獨的個人的變化,面對獨居的事實並適應之。 家庭生命週期的交互影響,個人生命週期與家庭生命週期、以及多代間(可能三代、甚至四代,如老年父母、空巢期父母、年輕父母和小孩四代同堂)。 隨著時間的流逝,家庭會發展,也會有無法預料的事件發生;當然也需考慮周遭的系統層面(如社會、文化、政治、經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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