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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單是兩個人的事婚姻也是兩個家族的事更是公眾的事


Dr. Jane W. Lee


「上帝召人原為和睦,信主的人怎知不能救不信主的呢?」







 


婚姻是終身大事,不能僅靠不成熟而且脆弱的愛情,就匆匆走上


結婚路途,這是極大的冒險;必須對婚姻的內涵與責任義務有


所認知。

它具有法定的關係;這種有力的協定也會影響著整個


社會的層面。


 





政府看重以立法來支持



家庭教育法,『第十四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


男女,提供至少四小時婚前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


美滿;必要時研訂獎勵措施,鼓勵適婚男女參加。』


家庭教育法在於發揮家庭功能,強化家人關係,及家庭與社群的關係,


建立現代化家庭。為因應家庭多元發展的不同,實施涵蓋兒童、青少年、


爲人父母,與爲人祖父母者教育。其內容如下:





一、家庭世代生活倫理教育:





生活禮儀;愛子慈幼;孝親事長;兄友弟恭;姻親關係;其他…





二、夫妻婚姻關係教育





婚前教育;新婚調適與計畫家庭;夫妻性生活;夫妻溝通與調適;婚姻衝突與危機處理;其他





三、親職教育





父母角色與職責;兒童發展與保育;親子溝通與調適;子女教育;其他





四、現代化家庭生活教育。





居家環境與家庭管理;家庭經濟管理;家庭休閒與活動;家庭安全與衛生;家庭生活藝術;其他





五、家庭和社區關係教育





家庭學校與社區關係之建立;社區資源之運用;社區環境維護與美化;社區活動關心與參與。










 


 






婚前教育:





對於未婚者提供有關婚姻的相關課程與活動,助其更了解婚姻之意義與價值,俾提高婚後經營生活的能力。





1.廣義概念





指一個人由出生到結婚前,對人生的體驗、學習,針對未婚者為對象教導之。





2.狹義概念





具體針對適婚男女,婚姻相關之交往、擇偶、心理預備等的教育。





婚前輔導





凡屬適婚年齡,且有固定對象,快要結婚的未婚男女,在婚禮之前,專業人員給予實施輔導。




台灣的離婚率不斷提昇,已擠身全球第四名


(僅次於美國、澳洲、南韓)。



高成長的離婚率,凸顯婚前輔導的重要性


多花一分心力, 作婚前教育與輔導,


將來可能可以省下三分心力, 作婚姻與離婚輔導 °


國外研究資料已證實,婚前教育可以幫助,結婚男女獲得成功的婚姻生活,建立美滿家園。











實施之內涵





一、親職教育,包括父母(含單親)角色與職責、態度與責任、親子溝通與調適、子女教育等。





二、性教育,系指有關兩性生理、心理、情緒、社會及倫理等層面之知識。包括生理發育、性別角色、異性相處、兩性間親密人際關係相處之道等課題。





三、婚姻教育,包括婚前教育、新婚調適與家庭計畫、夫妻溝通、婚姻衝突與危機處理等之態度及責任。





四、家庭倫理教育,包括孝親事長、愛子慈幼、兄友弟恭、姻親關係及子女或晚輩對於父母或其他長輩應有之態度及責任等。





五、其他家庭教育事項,尚包括家庭經營教育、家庭生活教育、家庭休閒教育、家庭保健教育等。






美國『家庭關係』雜誌中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有參加過婚前


預備課程的夫婦,相較於沒有參加者,在步入婚姻之後,有較好


的溝通。在經營婚姻的能力方面,因此增加了約30%,同時,在


兩性關係中,夫妻倆人也較會以夥伴來看待彼此。


在接受婚姻教育中,學習了解對方;而「溝通」是很重要的一環,好的溝通能夠促進彼此的了解,不良的溝通,往往產生許多誤會。他說:很幸運的,在我們的交往過程中,有成熟的夫妻,幫助我們的關係,教導我們去聽對方講話,所以結婚生活,我們的關係,不只有浪漫,更多了對對方的了解與接受,以至於後來婚姻生活,並不會有太多爭執與無法接受的事情發生。







美國著名婚姻專家大衛梅士,曾提出婚前教育對於婚姻關係的助益,包括:





1.可明白婚姻的意義與目標。





2.可順利而迅速地在婚姻中適應。





3.有較佳的機會達到高程度的婚姻滿足。





4.有機會成為一個成功的父母。





5.面臨困擾時,能及早尋求婚姻輔導的協助。




以上實驗證明,婚前輔導與教育,確實能協助婚姻的經營,


婚前輔導與教育這是必要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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