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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與異性戀  Dr. Jane W. Lee


 


從上帝創造的角度來看,「兩人成為一體」是上帝的


恩典、是一種身心靈的深層安慰與滿足 




聖經評論男男或女女:


一、羅1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二、林前69-10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裨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變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三、利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四、利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認識同性戀



同性戀的定義,隨著不同學者,不同理論、不同文化背景,有不同的說法存在。


「同性戀」已不再是單純的醫學、心理學、倫理學或神學議題,而是參雜著濃烈的特定意識形態的文化議題了。


認識良好的兩性互動關係,糾正偏差的婚姻觀念。聖經嚴禁婚姻以外的性行為,並視之為淫亂,且警告「身子不是為淫亂」。


轉化學習就是一種個體在反省自我生命價值、信念、假設、期待等意義觀點之過程中,運用先前的學習經驗及新的知識、看法,經過一連串的批判思考,重新修正或調整內在觀點,形塑或整合出新的自我觀點的過程。


 


何謂同性戀?


為了讓我們的反思更為深入、明晰,我們必須先區分幾個有關同'性戀議題的相關概念,即:



一、「同性性傾向」(homosexual indentations)

「同性性傾向」指向同性的性,情感或慾望。


 


二、「同性性行為」(homosexual deeds)


「同性性行為」指與同性產生的性行為。


 


三、「同性戀」(homosexuality)


「同性戀」指意識地戀慕同性的情愛行為。


 


四、「同性戀者」(homosexuals)


「同性戀者」指認同自己的同性性傾向,並意識地表現同性戀行為者。


 


同性戀者在現實上固然不一定有同性的性行為 (某些客觀因素使之無法實現)。但意識上卻渴望並意向於實現同性的性行為。


同性戀是人類性格表現的一部份,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正式把同性戀從精神醫學診斷手冊(DSM)中刪除。


1980年出版的DSM第三版,已將同性戀這個名詞,從疾病手策刪除,並明白指出:同性戀只是一種性行為的方式,與其它方式性行為一樣不再視為病態。



根據Gadpaille理論


 


Gadpaille認為同性戀可概分為確定的和變化的兩大類


 


(一)確定的個案判斷指標(Gadpaille,1989)


 


()有一種自己無法抑制,想要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想法,包括想與同性親吻、愛撫,乃至互相自慰、口交、肛交。情感和慾望的對象只限於同性,對異性沒有興趣。


渴望同性的書信、文字、談話,殷切希望與同性互動,甚至為之神魂顛倒。


多半經常會感覺孤獨、較強的抑鬱,部分尚有罪惡感、羞恥感。


 


(二)變化同性戀:假性同性戀


強迫或剝削性的同性戀行為


情境性的同性戀


放縱型的同性戀


金錢交易的同性戀


潛伏的同性戀


雙性戀


反抗傳統的同性戀


偶發性的同性戀


根據 金賽 博士的研究同性戀報告中得知,人的性取向可由06分為七個等級:


1. 0級:完全異性戀,只有偶發的同性戀。


2. 1級:大部份異性戀,只有偶發的同性戀。


3. 2級:大部份異性戀,略多於偶發同性戀。


4. 3級:異性戀與同性戀傾向略為相同。


5. 4級:大部份同性戀,多於偶發異性戀。


6. 5級:大部份同性戀,只有偶發異性戀。


7. 6級:完全同性戀。只有第七個等級才是完全的同性戀


 


以上類型,是心理輔導員或諮商師可以伺機介入關懷引導的。


 




同性戀的成因


 


對於同性戀的起因,有人認為是因為同性戀者的生理結構,可能腦部受創、基因不全,或荷爾蒙分泌與常人不同所致;也有人認為是因為同性戀者身處在某種不尋常的生活環境中,造成對於性取向的偏差,或如精神疾病一般,因為早期創傷、性別認同偏差所導致的疾病。


 


諸多先天後天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 每一理論都有爭議,歸納分為四部份:


 


.生理因素


內分泌失調、基因因素、腦部結構異常,的因素與同性戀有著莫大的關係。


 


二、家庭方面


同性戀大多肇因於家庭父母離異的破碎家庭。以「家庭、親子」關係來看,如果家庭出現一些缺陷,例如:父母離異,父親過於柔順、母親過於強勢等等,往往會造成子女在性心理發展過程中,出現性別認同的問題


 


三、情境方面。


長期生活在單一性別的環境中,會有誘發「情境型同性戀」的可能。


例如:軍隊、監獄、或男女校等。


 


四、社會人際關係


將成因歸諸於個人在與異性交往時受到挫折,轉而追求同性。


同性戀議題的回應


 


1真正的「性取向」,不是我們先天生理的結構(荷爾蒙),而是我們的決定(心)和意志力。


 


2摩伯利醫生的研究認為:「同性戀取向並不是來自先天性的遺傳、荷爾蒙不平衡或不正常的學習過程,而是因親子關係的困難,尤其是幼年時期。在關係上有某些缺欠而來 ;由此產生一種衝動,要藉另一位同性者,或『同性關係,來彌補這個缺陷;在一般的成長過程中,正常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


 


3同性戀狀況的核心問題,是很深的寂寞感,人自然會渴望相互的愛,需要尋找自我,祈求完整。他們的選擇,並非或是溫暖親密的同性性交,或是冰冷的痛苦孤單。而愛的環境,瞭解、接納、支持。若有可能,不妨參加有專業人士指導的治療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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